我校-中未嘉岳集团高层研讨会

发布者:吴帆发布时间:2020-07-21浏览次数:10

20201112日上午,我校与中未嘉岳集团(以下简称中未公司)在我校国际会议中心勤学厅就未来的校企合作相关问题进行交流洽谈。

  会议由胡文瑄副院长主持。胡院长首先对到访人员表示了欢迎,并对与会嘉宾进行了一个简要的介绍,接着沈树忠院长致辞表示当前国家大力重视产学研的结合,但是技术的发展仍然是一大瓶颈问题,每一个城市都肩负着固废处理的重任,固废处理也是每一个城市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因此此次交流合作对于南大和中未以及对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都具有重要意义。随后中未公司许金鹏总裁主要从五个方面简单介绍了中未公司的近况:企业状况、核心技术、核心产品以及新能源的两种解决方案。介绍中提及中未公司虽初建立于202061日,但整体的人员架构大多是从原有的公司调配过来,相对比较成熟,同时中未公司的发展也已经获得了市委、区委、管委会等领导的大力支持。其中许金鹏总裁着重介绍了中未公司的斯特林分布式独立能源系统,使与会嘉宾对中未公司以及其核心技术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紧接着许金鹏总经理的介绍,袁增伟教授继续介绍成立联合公司的初步设想,袁增伟教授主要是从合作背景、合作原则与目标、合作内容、合作方案、运营模式、无形资产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讲解。合作背景主要是从园林废弃物微生物好氧堆肥技术和餐厨垃圾生物转化资源化两大技术的角度进行说明;合作原则主要强调南大技术优势和中未公司资金优势的互补;合作内容主要是成立“南大中未有机固废资源化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和共建“南大中未固废资源化联合实验室”两大内容;合作方案里明确了南大技术入股20%,中未公司入股80%;运营模式主要是联合公司和实验室两种方式;无形资产主要了包含三大专利。以上就是袁增伟教授介绍的主要内容。

      根据许金鹏总裁和袁增伟教授的发言,高新房主任提出一些相关想法和建议:1.成立研究院和公司的前提是各方面条件的成熟,项目的运行应该是公司成立的基础而不是公司成立后的工作,二者不可相互颠倒。2.固废处理的研究不具有排他性,双方合作无法限制他人进行固废处理的研究。3.成立公司必须明确股权机制、运行机制以及相关体制系统。4.研究院的建立和公司的成立具有一定的关联性,但却是两种不同的运行方式,审批机制也不尽相同,需要理清二者区别。5.双方合作需要重点关注合作项目的商业化,商业化的关键是成本的测算以及盈利模式的清晰,需要进一步做好细化工作。

最后,高主任表示从部门的角度来说坚决支持双方合作,但必须提醒风险,后续最终的实施需要经过学校的正常的论证流程,因此需要做好整体的准备工作。

此次我校与中未公司洽谈明确了此次交流的结果:

1、同意双方合作并推进公司的成立。

    我校和中未公司在沟通的基础上,统一认为我校与中未公司可以在技术可行,股权清晰的基础上成立联合公司,从而推动我校与中未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共创美好的未来。但公司的成立需要保证条件的成熟,理清商业模式、盈利模式、股权架构、成本测算等等,严格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积极接受学校的相关论证。

2、基本同意双方的股份划分方案并同意在我校设置研究院的建议。

中未公司和在我校在沟通的基础上基本同意双方股权划分并同意在理清研究院的审批机制和运行机制的基础上设置研究院。中未公司为研究院的发展给予资金的支持,我校为其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人才供给相关工作。实现我校与中未公司互帮互助,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

3、双方合作需要从以下两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

密切与中未公司斯特林技术的结合,使固废处理纳入到中未公司的产业链条当中;进一步细化成立公司的材料准备工作,不断完善相关细节,争取尽快推进公司的成立。


胡院长首先再次感谢中未公司的此次到访,表示出此次会议对研究院与中未的未来关系发展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中未公司也对此次研究院的热情款待表示了感谢,并盛情邀请南大各位老师亲临公司总部进行参观访问和科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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